假綠色不會對綠色發展有真正的貢獻,有時更是阻礙甚至損害綠色發展。假綠色的產生可以分為兩種,一種是對綠色的認識不清晰不充分,以為環保的、節約的就是綠色,犯了泛綠色的錯誤。另一種是打著綠色的噱頭做著非綠色的事情,利用綠色一詞的正社會效應獲取一己私利,這是偽綠色。假綠色的表現林林總總,需要從概念和定義上作出甄別,基于標準進行評價,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幾種典型現象。
綠色首次表達出與保護環境相關的象征意義,最早始于英國著名環境經濟學家大衛·皮爾斯于1989年向英國政府提交的《綠色經濟的藍圖》報告。在這之后,這一用法在國外雖時有出現但影響不大,而近些年在我國卻快速流行,被廣泛采用。
這可能有兩方面的原因。一是綠色的象征性使用比較符合中國人的語言特點,含意模糊、界限不清但是寓意和象征性強。二是綠色恰巧最適于描述中國當前的發展狀態和需求,即處于向環境友好型經濟模式的轉變期。
地方智庫的發展應當謀定而后動,“謀”既能解決至關重要的思路問題,也能解決必不可少的方法問題,發展智庫就是解決“謀”的問題。當前,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,沒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鑒,來自于決策咨詢的需求越來越多,宏觀領域需要智庫,微觀領域也需要智庫,不僅政府需要智庫,企業更需要智庫。